(c)2008- 淄博宏维软件 All Rights Reserved | 鲁ICP备17029729号-4
喷淋给水系统,成套机组,屋顶供水设备,ZW(L)-II-X-B
一、增压稳压设备根据1996年8月中华人世共和国建设部[1996]108号文进行开发设计的新型增压稳压设备,同时符合98S205(原98S176)的规定。
二、本增压稳压设备为解决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所设的高位消防水箱,其设置高度满足不了该系统*不利点静水压时应设增压设施的要求,设计编制了为消防专用的增压稳压设备(以下简称“设备”)。
三、本设备适用于多层和高层建造工程有增压设施要求的消火栓给水系统及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各类消防给水、生活给水系统。
四、“设备”由隔膜式气压罐、水泵、电控箱、仪表、管道附件等组成。
五、本设备遵照《讥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简称《高规》)GB50045-95及《气压给水设计规范》、CECS76:95规定的有关技术参数进行设计。
根据计算求得消火栓系统或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不利点所需的消防压力P1,作为气压水罐的充气压力
通过计算所选项定的报导压水罐规格及a b 值,求得P2
ZW消防增压稳压设备可使消防给水管道系统*不利点始终保持消防压力,并利用气压水罐内始终储有的30秒消防水量,以保证消防泵在运行前的消防喷淋用水;该设备利用气压水罐设定的运行压力,控制水泵运行工况,达到增压稳压的功能。
P1(MPa)*不利点始终保持消防所需压力;P2(MPa)消防泵启泵压力;PS1(MPa)稳压泵启泵压力;PS2(MPa)稳压泵停泵压力。
我公司生产的是参照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98S205等设计、制造的消防专用的消防增压稳压设备。该设备由隔膜式气压罐、消防泵、控制箱、仪表和管路阀门附件等组成,适用于多层和高层建筑工程有增压要求的消火栓给水系统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各类消防给水系统及生活给水系统。
本设备的*高工作压力分别为0.6mpa、1.0mpa、1.6 mpa,消防储水容积大于150L、300L、450L,稳压水容积大于50L,用于消火栓系统时,水枪每股流量为2.5L/S、5L/S,充实水柱长度为7M、10M、13M;用于自动喷水系统时,每个喷头流量为1.0L/S,喷头压力为0.1MPA。
型号标记:
ZW □ -- □ - □ - □ - □
*不利点所需消防压力(Mpa)
充实水柱长度(m)或喷头压力(Mpa)
(Ⅰ型有本项,Ⅱ型无)
X用于消火栓消防给水系统,
Z用于自动喷水灭火消防给水系统,
XZ消火栓及自动喷水合用系统
Ⅰ为上置式,设置在高位水箱间,
Ⅱ为下置式,设置在底层水泵水池间
L立式气压罐,W卧式气压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