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十条”坚持的“责任明晰、目标量化、依法行政、多方参与”等政策理念,需要在实践中检验和完善。我们有理由相信,“水十条”在为建设“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提供生态蓝图之际,亦可成为政府提升经济社会治理能力的有益实践。
明确三大核心任务 “水十条”着眼政府市场协同发力
日前,被称为“水十条”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终于面世。
“水十条”提出,到2020年,全国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到2030年,力争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到本世纪中叶,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对此目标和相应的指标,众多专家表示,期待能够全国总动员治理水问题,让“水十条”不再是“纸老虎”。
首提生态流量
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任务有三:一是环境良好,即确保环境质量良好,为人类社会提供适宜的人居环境支持;二是资源永续,即确保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永续的物质支持;三是生态健康,即维护生态平衡,确保生态系统机体健康,持续发挥生态调节的正常功能。
根据水功能的不同,“水十条”首次将水划分为水环境、水资源和水生态,并提出了相应的保护对策。这一类型化的思想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可以说是“水十条”*大的亮点。譬如,对于水环境而言,“水十条”提出要强化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深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格环境风险控制,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对于水资源而言,提出要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科学保护水资源;对于水生态而言,提出要保护水和湿地生态系统,加强河湖水生态和海洋生态保护等。
值得肯定的是,“水十条”首次提出了生态流量这一概念,指出要将生态流量(水位)作为流域水量调度的重要参考,加强江河湖库水量调度管理,维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重点保障枯水期生态基流,这对于扭转我国“重污染防治和资源保护,轻生态保育”的不均衡局面具有重大意义。
目标更客观更有保障
1.5万多字的“水十条”,包括了10个行动方向,35条具体的行动计划。
在中科院院士刘昌明看来,“水十条”可归结为四个方面。“‘水十条’把水质改善放在首要位置。”刘昌明在接受权威媒体采访时表示,**条提出要全面控制污染排放,第六条提出要采取严格的环境执法监管,这是双手都要抓的事情。
其次,在水资源的高效利用和节约保护方面,“水十条”强调了经济结构升级。“现在的经济结构,耗水量很大,如今提出要落实*严格的管理,控制用水总量,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刘昌明说。
同时,“水十条”强调了经济杠杆的作用,也提出要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
“明确提出通过调整水价、水市场、水权来节水。”刘昌明说,“‘水十条’提出建立一个在全社会行动下的节水型社会,也是实现生态文明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吴舜泽也表示,“水十条”**次对2020年、2030年、2050年作了规划编制,2020年涉及全面小康,2050年涉及美丽中国,这是两个重大历史坐标。同时,它在全国范围内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作了多要素的统筹,是过去比较少见的。
对于长期参与中国和美国流域水环境治理研究与实践工作的中科院生态环境中心研究员李叙勇来说,“水十条”公布的目标较为现实,是在充分吸取来自基层、管理层、专家等各方意见之后定的,目标更为明确、客观、有保障。
治水,只是**步
“水十条”出台的时机,一在中央审议通过《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后不久,二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时期。前者表明迫切需要解决环境问题,后者表明可以借此推动经济转型发展,一箭双雕。
因此,“水十条”治水亦治国。通过“治水”,淘汰落后产能、优化空间布局、推进循环发展,推动经济增长、转型,理顺体制机制,打破行政壁垒,切实改善民生,让“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的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显著进展,群众生活质量得到较大幅度提升。
从改革的高度去看,“水十条”出台,看似一次环保战役,但同时也是一次经济转型、行政改革的重要抓手,是政府职责、资本利益、公众诉求三方循环平衡的一个大试探。
让每个人都喝上干净的水,需要多大投入?经过几十年曲折,《中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下称“水十条”)终于由国务院出台,这是中国迄今为止*系统的治水方案。方案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让人人用上干净健康的水。
但完成这一目标,困难不小。有分析认为,到2020年,完成“水十条”相应目标,需投入资金约4万亿至5万亿元。对此,规划编制技术组组长、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吴舜泽解释说,4万亿到5万亿元的投资,是一个全社会投资概念,是一个需求概念。
当然,有投入肯定有产出。环保部运用国际通行的模型对“水十条”实施的影响做了预测评估:预计可拉动GDP增长约5.7万亿元,其中直接贡献占13%,间接贡献占87%。
单靠“严”字并不充分
但不可忽略的是,“水十条”指向明确,其所针对的严峻事实是:当前我国一些地区水环境质量差、水生态受损重、环境隐患多等问题十分突出。这些问题既影响和损害群众健康,也不利于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公开资料显示,中国每年仅水和空气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就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的8%至12%,中国连年高增长的成本支出,因环境污染而比世界平均水平高出6%。
但是“治水”单靠一个“严”字并不充分。有研究显示,控制其他变量后,我国环境规制对环境改善的效应并不明显,究其原因,除了部分源自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现象,更重要的仍在于我国目前正处于工业化中后期发展阶段,经济的高速增长与效率的相对低下并存,是造成环境污染加剧的*根本原因。因此,在这一基本面大体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单靠政府规制一条腿走路,很难摆脱事倍功半的尴尬。
这其实也正是为什么“水十条”开宗明义提出,“坚持政府市场协同”原因所在。事实再三表明,市场机制可以,并且必须成为政府规制之外更有力的抓手。因为,一方面,在中国这样一个资源禀赋较低的国家(包括水资源),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收益的增长路径,本身就生成于不合理的价格体系、产权制度,以及各种建基于其上的经济人“理性”。另一方面,生产、生活所投入的各种要素比例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因此,只要要素之间相对价格发生变动,就能够从根本上驱动要素间发生替换,进而在宏观维度上实现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当然,在中国这个新兴加转轨的国家中,市场机制的引入,以及政府之手在不断与此互动过程中的不越位、不缺位,向来是一个知易行难的典型课题。譬如“水十条”发布后,市场预计后续相关政府投资将达2万亿元,而如此巨大的投资额,会不会对私人经济组织形成“挤出效应”?同时环境准入条件的大幅度提升,会不会有地方政府因为不恰当的阳奉阴违,反而获得更多招商引资的低成本“优势”?这些问题不容易回答。归根结底,“治水”要靠政府、市场两条腿走路,而这两条腿的协同,要靠改革创新统筹统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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