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主页 | 保存桌面 | 手机版 | 二维码
普通会员

武汉新烽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城市排水监测、排水信息化、排水管网监测系统、排水管网智能监测系统、水处理及水...

新闻分类
  • 暂无分类
站内搜索
 
友情链接
  • 暂无链接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镇江市海绵城市监测方案通过审核
新闻中心
镇江市海绵城市监测方案通过审核
发布时间:2017-03-06        浏览次数:1248        返回列表

镇江市海绵城市监测方案通过审核

镇江市海绵办*近发出的镇江市海绵城市监测方案通过审核,该方案由武汉新烽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生产提供,优势明显,具体详情如下:

1、海绵城市监测目标

镇江市示范区海绵城市建设主要目标为:(1)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75%;(2)有效应对镇江市30年一遇24小时设计暴雨;(3)面源污染去除率达到60%(以悬浮物计)以上。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2015年7月)第五条,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分三个阶段:城市自查。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各城市应做好降雨及排水过程监测资料、相关说明材料和佐证材料的整理、汇总和归档,按照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指标做好自评,配合做好省级评价与部级抽查。省级评价。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定期组织对本省内实施海绵城市建设的城市进行绩效评价与考核,可委托第三方依据海绵城市建设评价考核指标及方法进行。绩效评价与考核结束后,将结果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部级抽查。住房城乡建设部根据各省上报的绩效评价与考核情况,对部分城市进行抽查。
基于镇江市示范区海绵城市建设主要目标,和城市自查、省级评价与部级抽查要求,建立综合监控系统和评价体系对镇江市示范区海绵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2、总体思路
主要监测内容包括降雨量监测、受纳水体监测、市政管网监测、海绵设施监测、下垫面监测。
(1)雨量监测:按照每5平方公里一个雨量计的原则尽可能均匀布置雨量计,以获得更准确的雨量及模型输入数据;
(2)受纳水体监测:通过三条河道的水量和水质监测,掌握示范区整体的径流量削减水平和面源污染控制水平;
(3)市政管网监测:通过市政管网关键节点水量和水质监测,掌握典型区域(排水分区和地块级别)海绵设施运行整体效果;
(4)海绵设施监测:通过典型海绵设施出入口水量和水质监测,掌握典型设施的径流量控制效果和面源污染削减能力;
(5)下垫面监测:通过典型下垫面水量水质监测和掌握典型下垫面的产流规律和面源污染负荷水平及初期雨水污染规律。通过以上五级监测,可科学全面的分析镇江市海绵城市实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