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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天泰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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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污水排放标准及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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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浏览次数:132医疗污水排放标准及设备 
品牌: 天浩泰
最小起订量: 1 套
供货总量: 1000 套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30 天内发货
有效期至: 2021-06-10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9-06-21 15:14
详细信息

医疗污水排放标准:

医院污水经处理与消毒后,应达到下列标准:一、连续三次各取样500毫升进行检验,不得检出肠道致病菌和结核杆菌。

总大肠菌群数每升不得大于500个。

当采用氯化法消毒时,接触时间和接触池出水中的余氯含量,应符合表2·02的要求:

污水处理构筑物中的污泥,必须经过无害化处理,污泥排放时应达到下列标准:

蛔虫卵死亡率大于95%;二、粪大肠菌值不小于10-2;三、每10克污泥(原检样中),不得检出肠道致病菌和结核杆菌。

当污泥采用高温堆肥法进行无害化处理时,堆肥的温度必须大于50℃,并应持续5天以上。

无上、下水道设备或集中式污水处理构筑物的医院,对有传染性的粪便,必须进行单独消毒或其它无害化处理。医院污水经处理和消毒后,其所含的污染物质与有害物质的含量应符合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要求。

新标准:

1、新标准对医院产生的污水、废气和污泥进行了全面控制,在强调对含病原体污水的消毒效果的同时,兼顾生态环境安全。

2、在生物指标上,新标准对排入下水道与排入水体的医院污水提出不同要求。新标准严格区分医院性质,同时根据污水去向分为两个等级,并在原有标准基础上提出严格的控制各级指标。

3、新标准考虑了消毒效果和生态安全性问题,针对不同性质医院及污水去向对消毒时间和余氯量均作了明确规定,严格了余氯标准的上限。

4、在理化指标方面,对排入地表水体的医院污水和传染病医院污水的COD、BOD5、SS、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指标都在原有标准基础上进行了严格的控制,以增强污水处理系统的抗风险性。考虑氨氮也消耗消毒剂,对氨氮也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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